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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丨青海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监管督察执法 打造生态文明高地

来源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月前

  近年来,青海省聚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围绕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重点任务,切实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监管督察执法,以高水平保护支撑绿色高质量发展。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牢固守护生态环境安全屏障。聚焦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八场标志性战役,全方位推进重点举措落实,实现了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在较高水平上的改善,天蓝、地绿、水清的现代化新青海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6%,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8.7微克/立方米;35个地表水国考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青海湖体2个国控监测断面水质保持自然状态,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水质稳定;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清洁稳定;声环境质量和辐射环境质量整体良好;生态质量(EQI)以二类为主,为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提供良好生态环境。

  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强力推进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坚持督察执法监管贯通联动,全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全方位加强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监管。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涉及自然保护区27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涉及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有关草原保护修复、小水电清理整改、矿山生态修复等方面问题整改正在有序推进。组织各地各部门对历年“绿盾”问题进行“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全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8个重点问题完成整改36个。按国家要求,高质量完成青海湖等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成效评估。

  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强化智能化数据化技术支撑。初步建立“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实现全省生态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状况监测全覆盖。全省建成运行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72个,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99个,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监测点61个,声环境自动监测点87个、手工监测点1537个,土壤监测点514个,辐射环境监测点位199个,“青海生态之窗”观测点位76个。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等八部门,在现有生态监测工作机制基础上,依据各部门职责和现有监测站点,形成包含草地、林地、湿地、沙化土地、水文水资源、水土保持、气象要素、环境质量、冰川冻土、生物多样性1454个地面站点和生态环境状况遥感监测相结合的生态监测网络。同时,建成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生态环境领域数据资源通过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共享,监测服务支撑决策、治理作用日益凸显。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运用,为维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制定《青海省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方案》,将全省超过69%的国土面积识别为生态空间,实现了对长江、黄河、澜沧江三大河流源头区,以及青海湖、祁连山诸河源区自然生态系统全范围覆盖,通过环境管控单元划定和准入清单编制实现生态环境差异化精准管控。同时,为有效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底线约束和前端引领方面的作用,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纳入《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关于加快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的行动方案》等省级法规或重要政策文件,推动建立管控精准、责任清晰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在重大规划中深度开展生态空间以及环境资源要素符合性分析,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主动融入《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黄河青海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青海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等重大规划编制全过程,助力优化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实施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项目,切实维护区域生态系统功能稳定性。在三江源地区,统筹实施重点乡镇、游牧民定居点等生活型污染防治,以及重点河段水环境综合治理、玛多湖泊群生态保护等工程,着力增强区域水源涵养功能;在柴达木内陆河流域,重点实施地下水保护、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企业废水深度治理回用等工程,最大程度减少污水排放,推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在黄河干流流域,重点实施人口聚集河段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龙羊峡和李家峡水库周边污染源治理、生态修复与保护等工程,维护流域水源涵养功能;在祁连山区域,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统筹推进水源涵养功能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提高、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监管能力强化等工程。通过持续努力,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等重点区域生态系统格局优化、系统稳定、功能提升效果初显,有力助推了国家公园群建设。

  坚持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注重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全面启动《青海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修编工作,优化调整战略目标任务,完善相关保障措施。广泛宣传青海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中国馆展览青海参展、COP15中国馆展览青海线上展览,让“大美青海”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每年“5·22”国际生物多样性宣传日,采取线上线下等多形式载体广泛宣传,让美丽中国青海故事深入人心。

  下一步,青海省将紧盯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示范省建设重点任务,着力优化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扎实做好第五次全国生态状况变化调查评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持续推进“绿盾”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适时开展“湟水山水”工程、“三北”工程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动态监测评估。

来源丨中国环境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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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中国,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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