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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00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月前

孙国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环评影响评价管理。一是开展事前环节主动服务我厅积极与相关厅局对接,落实重大项目协调机制,提前解决项目存在的制约问题,推进环评手续快速办理。建立2024年全区重大项目管理台账,切实发挥三级包联和审批正面清单机制作用,在保障生态环境前提下为重大项目提供全过程跟踪服务,全力支持重大项目落地。对存在制约问题的建设项目,提前召开环评技术帮扶会,组织专家提供“会诊”服务,全力推动并保障自治区重点工程快速落地。逐项目制发“环评审批服务卡”,实行“点对点”、“一对一”帮扶指导。充分利用自治区划定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指导项目前期布局、微观选址等工作,帮助企业提前识别环境冲突,降低决策风险。二是依法提升环评手续审批效率。我厅积极对接自治区政务服务局,打通数据互联互通的难点和堵点,实现环评审批(非辐射类)“一网通办”,企业可以通过自治区政务服务网提交受理申请、查看审批进度、补正相关材料、获取批复文件。进一步优化流程、压减时限,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时限由法定60个工作日压缩至27个工作日,与江苏、浙江等发达省份持平。加强对盟市和旗县区的指导,在旗县区级环评审批部门推行环评统建系统,要求旗县区级环评审批部门受理和审批的非涉密一般项目全部通过环评统建系统办理,开发不予受理模块,企业可以通过自治区政务服务网提交受理申请,对于无故不予受理的项目,企业可以通过系统向上级业务部门进行申诉。三是加强环境行业政策文件解读。在我厅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动态更新生态环境部发布相关行业审批原则、技术导则修订等内容,便于企业和公众更好了解环评领域政策规定及最新动态。

(二)加强环保服务。一是大力推动环保产业发展。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全区环保产业的指导意见》(内政发〔2017〕102号),积极推动环保产业和环境服务业发展。指导各盟市、开发区和重点企业积极创建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锡林郭勒苏尼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白音华工业园区等3个园区与第三方签订生态环境托管服务。指导组织自治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召开环境科技赋能绿色高质量发展推进大会。是建设生态环境科技项目库。初步分为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减污降碳、循环经济、环保产业和基础课题研究等六大类项目,目前已纳入项目库176个项目,总投资436亿元。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深化环评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创优工作方法,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向导,持续聚焦市场主体所想所需,创新服务举措,主动担当作为,突出正向政策集成,加速释放政策红利,确保守住生态环境底线的同时,全力推动项目尽早落地,助力增强社会发展内生动力。

二是积极培育环保产业和环境服务业。推动环保技术装备、资源循环利用等重点领域环保产业发展,发展壮大环保服务业,培育环保产业市场,推动环保产业集聚发展。积极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创建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模式。强化科技成果系统集成和转化运用,建设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是以项目建设带动产业发展。动态滚动更新生态环境科技项目库,加强常态化、滚动式项目储备,以项目带动环保产业和环境服务业发展。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

签 发 人:赵世德

联 系 人:赵 勇

联系电话:0471-4632431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9月18日

地区内蒙古,江苏,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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