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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满陇中”,定西步入绿色低碳发展快车道

来源中国环境网
发布时间3月前

为深入学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践行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甘肃省定西市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审议通过了《中共定西市委关于实施绿满陇中行动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把建设美丽定西、保护生态环境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从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入手,聚焦生态环境重点任务,全面安排部署,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领域、全方位、全地域、全社会推进。重点在6个方面聚焦发力,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筑牢陇中生态安全屏障。

创新投入机制,多元化生态补偿助力绿色发展

抓好“五个聚焦”、构筑“五大机制”,加快绿色转型追赶发展,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政治自觉,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市工作的突出位置,不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向法治化、体系化、系统化迈进。

聚焦“科技”完善赋能机制。开展“数字生态”建设行动,加强数据资源集成共享和综合开发利用。全市已建成运行市级污染源监控平台、市区大气立体网格化监测监管平台、机动车尾气烟感监测监控平台,以及1个国家级沙尘天气影响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2个国家级和8个省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1个国家级和3个省级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1个国家级大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1个省级饮用水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1个省级电磁辐射自动监测站,督促144家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国家级和市级污染源监控平台联网,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实时联网传输和共享使用。并与白银、临夏、甘南、天水、平凉等市州签订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协议,推动形成“上下游联动、左右岸协同、干支流协调”的跨界河湖治理保护格局。

聚焦“多元”完善投入机制。实施纵横结合的综合补偿制度。同时加快推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和流域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实施渭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陇西段和渭源段、洮河渭源县防洪治理工程、洮河临洮县辛店至红旗段生态廊道及水环境整治项目等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江河主要支流治理项目7项,2023年完成年度投资4.2亿元。

聚焦“市场”完善交易机制。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开展生态产品与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发展权配额交易工作。积极探索林草碳汇开发,通过竞争机制,市林草局与开发能力强、实力雄厚、信誉度高的广东华润碳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定西市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合作框架协议,计划对适宜开发的造林面积进行CCER项目开发,正在开展碳汇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工作。

聚焦“成效”完善激励机制。着力构建以综合信用评价为基础的环保信用监管体系,坚持分类管理、动态调整,落实各类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健全重点行业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制度。及时发布、更新环保信用信息动态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全市174家企业录入“甘肃省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平台”,并将定西市医疗废物处置管理中心等环境信用良好、无严重环境违法记录的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企业清单,积极选树先进典型,激励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通渭县刚强兄弟(许志刚许志强)被评为第三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

聚焦“法治”完善护航机制。紧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点、难点、热点,围绕补短板强弱项,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检察有效衔接,以良法保障善治。2023年至今,全市运用《环境保护法》及其“四个配套”办法,查封扣押1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1件,行政处罚案件37件,罚款389.02万元。启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1件,已办结7件,涉案金额421.09万元。同时,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行政相对人容错纠错的空间,2023年对12家轻微违法且及时改正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批评教育,免于行政处罚;对13家企业在处罚幅度范围内从轻处罚。

绿色低碳发展步入快车道,生态经济双赢局面显现

坚持“生态立市”战略,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在筑牢国家西部和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屏障中彰显定西担当作为。

环境治理体系逐步完善。全面落实《定西市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定西市关于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定西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将污染防治及环境质量、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党政履责管理督考一体化平台进行考核应用,成为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3年,定西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2天,优良天数比例93.7%,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57微克/立方米和28微克/立方米。2024年上半年,定西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64天,优良天数比例90.1%,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61微克/立方米和33微克/立方米。建成安定区关川河流域人工生态湿地净化工程和牛谷河碧玉镇段入河口综合整治工程、漳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制定印发《散渡河消劣方案》,督促指导通渭县严格落实《消劣方案》各项措施。洁源污水厂新建3000立方米临时调节池和永久调节池各1座、加装300方提升泵1台,有效防止了高峰期污水外溢;2023年7—12月,散渡河小河口村国控断面综合水质达到Ⅴ类,2024年1-6月,散渡河小河口村国控断面综合水质达到Ⅳ类(水质目标Ⅴ类)考核要求。全市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75%,无劣V类水体。39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完成岷县三沟金矿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2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通渭县金银花基地、渭源县渭河源村和元古堆村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通过省级审查。全市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分别为92%、100%。

绿色低碳发展取得实效。大力实施“绿满陇中”行动,加快推进以定西市陇中地区生态保护和修复、秦岭西段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修复、东西部协作生态林等林草重点工程为主的大规模国土绿化,2023年—2024年上半年,全市完成造林封育85.77万亩、全民义务植树3069.53万株,通道绿化3184.76公里,完成草原治理45.35万亩,林地总面积达602.82万亩,森林蓄积量达684万立方米,2023年森林覆盖率达12.29%,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79%。积极推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安定区再生水循环利用率达23.1%。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推动形成以通渭县、临洮县为农产品主产区,渭源县、漳县、岷县为生态功能区,安定区、陇西县为城市化地区的三大空间格局。碳排放总量增长趋势控制在合理范围,今年前三季度,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288.43万吨标煤,万元GDP能耗强度下降4.1%。经初步测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20年下降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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