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碳信用平台

围绕七方面发力,推进美丽北京建设

来源中国环境网
发布时间3月前

北京市近日印发实施《关于全面建设美丽北京 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美丽北京建设的时间表:到2027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美丽北京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碳排放显著下降,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成为社会广泛自觉,美丽北京率先基本建成。展望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首都,美丽北京成为超大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典范。

《实施意见》同时明确了美丽北京建设的路线图:围绕美丽北京建设目标,统筹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十四五”深入攻坚、“十五五”巩固拓展、“十六五”整体提升,坚持全领域转型、全方位提升、全地域建设、全体系融合、全社会行动,实现引领绿色发展之美,树立减量提质典范;引领生态环境之美,树立生态城市典范;引领城乡宜居之美,树立精治共美典范;引领人文传承之美,树立文明赓续典范;引领社会共治之美,树立多元共治典范。

为实现上述目标,《实施意见》主要从绿色低碳增添发展动能、污染防治再续北京奇迹、绿水青山展现多彩画卷、严密防控守牢安全底线、示范引领建设宜居家园、共建共享彰显时代风尚、综合保障夯实建设基础7个方面发力。

在绿色低碳增添发展动能方面,《实施意见》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美丽北京建设的高度。深入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强化“三区三线”全域管控,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深化北京碳市场建设。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优化能源结构,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建筑绿色发展。

在污染防治再续北京奇迹方面,《实施意见》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推进生态环境改善由量变到质变,延伸美丽北京建设的深度。以PM2.5控制为主线,聚焦移动源清洁化、VOCs全环节减排、扬尘精细化管控等,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大力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并形成长效机制。坚持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地”齐抓共管。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在绿水青山展现多彩画卷方面,《实施意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拓展美丽北京建设的广度。巩固生态系统稳定性,科学开展生态修复。提高生态系统持续性,巩固全域森林城市建设成效,打造花园城市,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调查和观测,加强珍稀濒危特有野生动植物保护。

在严密防控守牢安全底线方面,《实施意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国家生态安全要求,提高美丽北京建设的精度。强化生物安全统筹管理,实施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加强韧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健全完善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体系。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强化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

在示范引领建设宜居家园方面,《实施意见》从区域到市域、从城市到农村,开展“美丽系列”建设,展现美丽北京建设的温度。推动京津冀能源、产业、交通一体化发展,深化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建设美丽城市,各区结合功能定位,提升规划、建设和治理水平,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广“美丽细胞”案例。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振兴”工程,建设和美乡村。

在共建共享彰显时代风尚方面,《实施意见》推动形成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淀美丽北京建设的厚度。践行文明生活,培育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提升垃圾分类管理水平,加快形成全民生态自觉。鼓励生态文化创作,推进历史文化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互融互促。深化多元参与,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展现美丽北京风采。

在综合保障夯实建设基础方面,《实施意见》统筹各领域资源,汇聚各方面力量,打好法治、政策、市场、科技“组合拳”,增强保障美丽北京建设的力度。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法治保障,推动重点领域法规标准制修订;强化财税、价格、金融等政策支持。加强科技创新,构建多主体融合、多渠道汇集的科技创新格局,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智慧执法体系。

《实施意见》还对组织落实、压实责任、考核评估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强调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市负总责、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开展美丽北京监测评价和建设进程评估,适时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过渡到美丽北京建设成效考核。同时,按照规定表彰在美丽北京建设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地区北京
(0)
收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