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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
二次会议第394号提案答复的函
宁环函〔2024〕642号
民建宁夏区委会:
感谢贵单位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贵单位在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健全“双碳”体制机制和产业服务体系的提案”聚焦我区“双碳”工作实际,指出了“双碳”体制机制和产业服务体系亟需解决的四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具体意见建议,对健全我区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我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提案主办责任,积极对接相关协办单位,明确办理任务分工,强化沟通协调配合,扎实推进提案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以碳排放权改革为契机完善相关规范制度
近年来,自治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十四五”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积极推进碳排放权改革,加快融入全国碳市场建设,出台《关于开展碳排放权改革全面融入全国碳市场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规范(试行)》,以及《关于金融支持碳排放权改革的指导意见》、碳监测试点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建立健全自治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制度、政策体系和运行保障机制。
二、全面融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
按照生态环境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暂行)》和年度工作部署,自2019年起,每年组织开展全区发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造纸7大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复)查工作。2024年,全区共有143家企业纳入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名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三年来,我区完成两个履约周期的清缴履约工作,准确核定发放近40家纳入全国碳市场 配额管理企业四个年度的碳排放配额6.33亿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三年来,我区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的重点排放单位共33家,累计成交碳排放配额2086.75万吨,成交额11.94亿元。
三、多措并举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
数据质量是全国碳市场稳定运行的生命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碳排放数据质量问题,为提升我区碳排放数据质量,认真组织开展碳核查复核,每年按时完成全区发电、钢铁等七大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复)查工作,按要求对第三方核(复)查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进行评估并公开评估结果。动态调整重点排放单位名录,根据排放报告核查情况,确定纳入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指导重点排放单位编制数据质量控制计划,每月按时报送碳排放相关数据信息。多措并举保障数据质量,制定印发《自治区碳排放数据管理存证填报指南(试行)》和印发《自治区碳排放管理工作手册(企业版)》, 进一步规范、细化全区碳排放数据管理要求,指导地市及发电企业做好月度信息化存证工作,举办7期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近千人。通过成立工作专班、实行核查跟组监督、提高复核企业占比、建立核查问题会商机制、加大碳市场能力建设培训力度,以及开展省级数据质量帮扶行动,压实属地日常监管职责等措施,夯实碳市场数据基石。
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建设
建立“政银企”合作机制,拓宽生态环境领域资金融通渠道,先后与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夏分行等10家金融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项目资源共享及对接机制,重点对流域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领域予以支持。积极谋划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以金融资金等社会资本投入促进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目前我区3个EOD项目已纳入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总投资55.33亿元。
下一步,生态环境厅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充分汲取本提案的意见建议,协同自治区相关部门(单位),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和顶层设计,锚定“十四五”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积极推进碳排放权改革,加快融入全国碳市场建设,综合运用行政、市场、法治等多种手段,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 <0951>5160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