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提出利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富余电力,通过电解水制绿氢并合成绿氨,实施燃煤机组掺烧绿氨发电,替代部分燃煤。改造建设后煤电机组应具备掺烧10%以上绿氨能力,燃煤消耗和碳排放水平显著降低。作为我国主要碳排放来源之一,燃煤发电产生的碳排放量约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40%,使用绿氨等新型零碳燃料替代煤炭,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技术,也为煤电绿色发展提供一条新路径。那么,当前我国实施燃煤机组掺烧绿氨发电是否具备条件?这一举措又将为绿氨市场带来哪些机遇?已有掺氨燃烧试验验证氨作为一种无碳燃料,在制取到应用的全流程中无碳、硫等容易破坏环境的元素产生,是一种有望规模化替代化石燃料的新型零碳燃料。“氨是一种能量密度较高的能量载体,且便于储存和长距离运输。其燃烧产物主要是水和氮气,因此,如果掺烧的是绿氨,确实可以作为零碳燃料减少火电厂的燃煤消耗,降低碳排放水平。相比其他技术路线,煤电机组掺氨改造可以通过相对较低的改造投入,发掘火电厂的降碳潜力。”清华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系研究员黄中对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