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日前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 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实施方案》,明确坚决扛牢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政治责任,发挥生态环境部门职能作用,聚焦建设国家战略水源与安全保障区、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牢环境安全底线,推动全民参与守水护水节水,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努力建设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十堰。
主要目标为丹江口水库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Ⅱ类标准及以上。到2025年,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和达标率分别达到96.3%、10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93.5%,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33μg/m3。全民行动体系更加健全。环境安全有效保障。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现良性互动。
为高效完成这一目标,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上来,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激发共当守井人内生动力。
具体任务包括,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科学防控土壤污染、加快建设无废城市、加快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严格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加强自然生态保护、提升风险防范处置能力、加快小流域综合治理、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加大生态环保项目支撑、深入推进“两山”实践创新、积极参与“双碳”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支持环保志愿组织发展壮大、打造环保志愿服务项目品牌等。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计划对重点管控的9个断面深入开展溯源、排查、整治、提升行动,加快实施部分入库河流回水区蓝藻水华综合治理;2025年底前完成两家短流程钢铁、一家水泥生产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不少于7家企业的绩效提级;全力推进350个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对全市4蒸吨以上的燃气锅炉进行低氮燃烧改造;深入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推广无动力、微动力农村污水治理模式,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所有县(市、区)于2025年全面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完成12条主要入库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处置方案的修编,加强环境应急演练;推广茅塔河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经验,加快实施8个市级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32条扩面治理,完成189条重点支沟治理和排污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流域分区管控责任,以“小河清”保“大河净”;推进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建设十堰碳普惠体系,积极推动十堰企业参与国家、湖北碳市场交易,保持每年履约率100%。到2025年,碳排放强度完成省下达19%目标任务;深化“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营造全社会守水护水节水良好氛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