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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碳市场履约率连续9年100%

来源中国环境网
发布时间1月前

天津市2023年度碳排放履约工作已于2024年6月30日结束,全市154家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全部完成履约,碳市场履约率已连续9年达到100%。日前,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2023年度碳排放履约、天津市碳市场建设成效及未来工作举措等方面的情况。

碳市场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自2013年起,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将碳排放量超过两万吨/年的电力热力、钢铁、化工、石化、油气开采5个行业企业纳入配额管理,开发建设注册登记和交易系统,建立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稳步有序推进碳市场建设。2019年天津碳市场扩展为8个行业,2021年扩展为工业全行业。截至2023年度,天津市共有纳入企业177家(其碳排放量占全市70%以上),其中发电企业已转入全国碳市场。

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碳市场建设工作,将碳排放管理列入天津市“十项行动”重点任务清单,纳入考核内容,持续开展调度。通过十年建设发展,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纳入企业节能降碳意识持续增强、碳排放管理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尤其是进入“十四五”时期以来,天津碳市场交易主体数量不断增加,碳交易价格稳中有升,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续降低,地方碳市场对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越来越显著。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气候与国际处处长张泽生认为,取得这样的成果,一方面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碳市场建设工作,另一方面是《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规定了纳入企业完成配额清缴和履约的法律义务,为做好碳排放管理工作强化法制保障。此外,通过宣传引导,形成了大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纳入企业主动采取节能降碳措施,积极履行清缴履约义务。

创新举措做好碳排放管理

“天津每年组织对纳入企业开展核查,确认实际排放量。如果企业实际排放量大于配额量时,通过碳市场购买缺口配额;配额量大于排放量时,可将富余配额通过碳市场交易出售获得收益。”张泽生说,据统计,“十四五”以来,天津市49家纳入企业通过出售碳配额获得收益1.86亿元,通过“增碳有成本、减碳有收益”的市场调节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引导纳入企业主动采取节能降碳措施,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发展路径,减少碳排放。

在做好碳排放管理工作方面,天津市积累了一系列创新做法。一是灵活选择配额分配方法。除国家规定的“两高”行业以外,规定其他行业企业可结合实际自行选择历史排放法或历史强度法分配碳配额,充分发挥碳配额对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引导作用。

二是设置配额缺口和盈余上限。在配额清缴工作中设定20%的配额缺口和盈余上限,即纳入企业配额缺口量或盈余量的最大值为履约排放量的20%,以降低纳入企业因配额缺口较大所面临的履约负担,同时避免出现配额过量盈余情况。

三是尝试组织配额拍卖。在企业富余配额相对紧张、碳市场供应不足、存在缺口的企业履约难度较大时,采取拍卖形式,允许有缺口的企业购买政府预留配额。近几年,天津市组织5次配额拍卖,发放总量约665万吨,助力企业完成碳排放配额清缴。

四是探索开展绿电碳核减。在不减少碳配额的情况下,绿电碳排放量按0计,企业富余的碳排放配额可通过碳市场出售获得收益。2023年度,天津市45家企业使用绿电149万MWh,折合碳排放约132万吨,较2022年度增长482%,企业购买使用绿电的积极性持续提高,推动能源低碳化效果显著。

持续提升碳市场活跃度

随着《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5月1日施行,电力、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民航中碳排放量超过2.6万吨/年的企业要逐步由地方碳市场转入全国碳市场。目前,天津市发电行业企业已全部转入全国碳市场。

张泽生表示,对于天津碳市场,未来将在巩固现有工作基础上,重点开展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国家部署,将天津市符合条件的其他行业企业转入全国碳市场,并继续做好碳排放报告、核查和推动清缴履约工作,确保平稳过渡。二是天津市要参照《条例》规定健全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对地方碳市场加强监督管理,持续深化地方碳市场建设。三是研究扩展地方碳市场纳入行业企业范围,探索将碳普惠项目减排量引入地方碳市场参与排放权交易,增加市场交易主体和交易品种,提升天津碳市场活跃度。

地区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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