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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多举措推动全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环境网
发布时间5月前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推动内蒙古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重大政策机遇。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结合职能职责,抓好重点工作,积极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见效。

据悉,《通知》提出了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构建绿色低碳现代产业体系、推动重点领域绿色发展、强化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稳定性等方面30条具体措施,支持内蒙古大力发展以绿色低碳为鲜明特征的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推动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抓好相关措施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通过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力度,切实推进呼包鄂、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加快实施钢铁、焦化、水泥行业和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强化石化、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开展低效失效治污设施排查整治。修订完善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强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改善全区大气环境质量。

加强水生态保护和水污染治理,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加快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市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建设,以呼和浩特、包头为重点,持续推进入黄支流稳定消劣。深化“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科学有效开展重点湖库水华防控。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强化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和汛前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治理,加大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力度,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强化多部门联合监管,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高标准推进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市“无废城市”建设,积极开展粉煤灰等一般工业固废用于水土流失治理、填沟造地试点研究。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强化新污染物治理。

此外,积极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落实“三线一单”硬约束,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保障。持续加强碳强度目标分析研判,推动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先行先试。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环评试点,持续推进深化气候投融资试点等国家级低碳试点创建。

据介绍,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积极主动加强同生态环境部的沟通对接,全力协调争取政策、资金、项目、技术等各方面支持,为各项工作深入落实提供有力保障,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地区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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